关于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的通知

各市科协青少年工作机构:
    随着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发展,以网络为载体的视频、图像、动漫、游戏等新媒体信息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目前,国家十分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把正确引导和扶持网络、动漫等新媒体产业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重要举措。
    今年,为配合开展“我的低碳生活——2010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现面向全省征集科学DV、科普动漫、科技摄影作品,积极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以下简称“科学影像节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举办科学影像节活动,一方面体现了“孩子眼中自己的事”,就是让青少年学习和使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来展现科学调查和科学探究过程,使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与方法,培养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另一方面体现了“大人眼中孩子的事”,就是通过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社会各界,包括大学生、成年人、专业机构面向青少年创作科学影像作品,并将这些作品及时转化为科普资源,向未成年人推介、展示、展映、展播,进一步促进这种新媒体科普活动的开展。


    二、活动主题
    科学影像节活动主题——“我的低碳生活”与2010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主题一致。


    三、作品分组
    1.青少年组:中小学校在校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技校)学生,以个人或集体(限3人之内)名义创作的科学影像作品。
    2.成年人组:大学生(高等院校在校专科、本科及研究生)、社会公众和专业机构等,以个人、集体(限3人之内)或机构名义创作的科学影像作品。


    四、作品分类
    1.科学DV作品:利用影像技术,记录青少年亲身经历的一个科学探究活动过程,制作完成的科学探究视频短片。作品时长为3~10分钟。
    2.科普动漫作品:
    (1)科普动画:围绕活动主题,创作的FLASH动画、三维动画、影视动画等。作品时长一般作品为1~5分钟,专业机构作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科普漫画:围绕活动主题,创作的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等。
    3.科技摄影作品:围绕活动主题,拍摄完成的彩色或黑色、单幅或多幅摄影作品。


    五、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必须是以生活中的科学现象、科技发展、科学生活等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问题为研究对象,亲自拍摄、制作完成的科学影像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科普意义,适合青少年观看。
    2.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或集体)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3.申报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组委会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


    六、组织实施
    (一)作品申报
    1.申报起止时间:2010年6月15日至7月31日
    2.申报方式:由完成作品的申报者(第一作者)通过科学影像节活动网站(CASVF.xiaoxiaotong.org),在线填写申报表,上传附件资料(作品创意说明、拍摄脚本或解说词、心得体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参赛作品须以数据光盘形式邮寄至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后,统一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3.省级备案:根据活动网站上有关作品申报和省级备案的要求,对本地区所有申报作品在线进行管理和备案。同时将根据各市上报作品情况,推荐本地区(省级以下)优秀组织单位。
    (二)作品评审
    作品评审按作品分组和分类进行,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
    1.资格审查:由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科学影像节活动要求的作品被视为有效申报作品,由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在活动网站上公布。
    2.专家评审:全国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有效申报作品进行评审,于8月份进行,在活动网站上公布评审结果。
    (三)公开展评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邀请部分作者参加科学影像节公开展评活动。活动主要内容:
    1.优秀作品展示:在全国科普日北京主场现场设立展示活动区,展示、展映优秀作品,邀请部分作者参加现场展示及互动活动。
    2.多媒体创作比赛:根据活动主题,现场确定一个命题,举行多媒体创作比赛,综合考察作者的科学素质、多媒体技术和创意水平。


    七、表彰奖励
    全国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和分开展评情况,设置若干奖项,举行颁奖典礼,表彰奖励方式包括:
    1.经资格审查,有效申报的各类作品,按比例设立优秀科学影像作品特等奖5%、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45%,颁发获奖证书。
    2.省级管理部门根据各市申报情况,推荐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项,颁发获奖证书。
    3.对青少年组获奖作品,设优秀辅导教师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4.设各类作品专项奖若干项,包括:最佳创意奖、最佳选题奖、最佳探究奖、最佳视觉奖、最佳编剧奖等,颁发获奖证书。
    5.对特别优秀的科学影像作品,推荐参加中国科协科普创作资助计划,推荐参加日本儿童科学影像节、意大利多媒体竞赛等国际青少年科学影像交流活动。
    6.印制优秀科学影像节作品宣传册,向全国各地青少年推介使用。并择优形成数字化科普资源,推荐在中央电视台、相关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上播出或刊载。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10号甲    邮编:110003
    联系人:张静华  杜东昊       联系电话:024-62538004
  

 

 


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201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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