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巡回展活动的通知

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技馆、科普部):
    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巡展活动已经连续成功开展了三届,巡展活动的开展大大激发了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鼓励了更多的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尤其是为条件相对落后地区的青少年创造了学习科学、参与科技的机会,赢得了广大青少年及社会各界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成效显著。


    2010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我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将继续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巡展活动。2010年,省青少年中心从25届创新大赛作品中挑选具有科学性、趣味性和普及性的参赛作品和方案为全省各市制作1000余块科普展板,并已下发各市。新学期伊始,希望各市根据活动安排,充分利用活动资源,按照巡展活动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认真落实,抓好巡展活动。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我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鼓励更多的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活动。


二、组织形式


    1.主办单位: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2.承办单位:各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协普及部、科技馆)


三、巡展时间


    2010年巡展活动时间为:2010年6月—12月中旬。


四、具体要求


    1.各市的巡展活动,要统一悬挂“2010年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巡回展”的条幅,其他宣传口号可自拟。


    2.各市的巡展,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选放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技馆、科普场所或者中小学校进行巡回展出,但要照顾和考虑农村偏远地区的中小学校,务求实效。每市展示场次应不低于20场,参观人数不少于100000人。


    3.各市在巡展活动中,可根据需要开展科普报告、科技演讲、科普知识竞赛、科普剧表演等活动,以丰富巡展的内容,达到巡展的效果和目的。


    4.各市在巡展过程中的新闻报道、照片稿件等请及时报送省青少年中心,以便在省青少年中心和全国青少年中心网站发布。


    5.各市巡展单位要加强对巡展活动的宣传,扩大巡展活动的影响,达到巡展的意义。


    6.巡展结束后,请各市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数字、照片等)报至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五、评比奖励


    1.省青少年中心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各市巡展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2.各市在巡展活动中的亮点和特色可上报省青少年中心,省中心将择优上报全国。

    联 系 人:张静华   张娟瑾   杜东昊
    电    话:024—62538002   62538004
    电子邮箱: LNSQSN@126.COM

 

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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